Saturday, March 1, 2014

0301 會桃李之芳園 花朝踏青


會桃李之芳園
花朝踏青

蘇州虎丘雲岩寺塔左近,已往有座小廟,供奉花神。此廟雖小,廟前的楹聯卻大大有名:「一百八記鐘聲,喚起萬家春夢;二十四番風信,吹香七里山塘。」所謂春花秋月,花朝月夕,春季是百花競放的時節。故老相傳花神生日,即在夏曆仲春二月,是為「花朝」。舊時每逢花朝,各地花神廟均舉辦盛大慶典。

「花朝」成為節慶,來歷眾說紛紜。或引《陶朱公書》,而歷代藝文志、經籍志均不載此書,春秋范蠡也無著作傳世。或引《風土記》,而西晉周處所著《風土記》早已散佚,目前所存的片段文字,並未觸及與花朝有關的內容。又或引南朝宗懍《荊楚歲時記》,而此書所列的眾多節慶習俗,都與花朝並無關聯。

直至南宋吳自牧《夢粱錄》,才見到確切的記載:「二月望,仲春十五日為花朝節。浙間風俗,以為春序正中,百花爭放之時,最堪遊賞。」

花朝日期並不只有二月十五一種說法。單是清代康熙御定《廣群芳譜》,就引了三個不同日期。

引《翰墨記》:「洛陽風俗以二月二日為花朝節,士庶遊玩,又為挑菜節。」
引《誠齋詩話》:「東京二月十二日曰花朝,為撲蝶會。」
引《熙朝樂事》:「二月十五為花朝節,蓋花朝月夕,世俗恒言,二八兩月為春秋之中,故以二月為花朝,八月為月夕也。」

雍正皇帝所認知的花朝節,則在二月十五。御製《再遊平山堂作》:「時節逮花朝,百卉舒韶光。」此詩標明「壬午仲春望前一日」。

雖然南宋之前,花朝節慶尚未正式成形;雖然直至明清,花朝日期仍有不同認定;但是從古至今,文人雅士喜趁仲春賞花吟詠,卻是毋庸置疑。

仲春是律中夾鐘,昭明太子蕭統《錦帶書十二月啟.夾鐘二月》:「節應佳辰,時登令月;和風拂迥,淑氣浮空。走野馬於桃源,飛少女於李徑。花明麗日,光浮竇氏之機;鳥弄芳園,韻響王喬之管。」

仲春應大壯之卦,大壯初九桃始華,李白與諸從弟夜宴,正值桃笑李妍之時。《春夜宴桃李園序》:「會桃李之芳園,敘天倫之樂事....開瓊筵以坐花,飛羽觴而醉月。」

與「花朝」關係更為密切的文學作品,當屬晚唐段成式《酉陽雜俎》所記,天寶年間崔玄微在洛陽自宅院中,助眾花精躲避風神的傳奇故事:「作一朱幡,上圖日月五星之文,於苑東立之....是日東風振地,自洛南折樹飛沙,而苑中繁花不動。玄微乃悟諸女曰姓楊、姓李及顏色衣服之異,皆眾花之精也。緋衣名阿措,即安石榴也。封十八姨,乃風神也。」

春遊賞花,做為公餘休閒,自是賞心樂事。然倘若冶遊無度,則不免荒廢正經。早在曹魏,曹植已有《節遊賦》,敘述仲春百卉叢生之時,駕言出遊容與盡觀之後,感悟「愈志蕩以淫游,非經國之大綱」,於是「罷曲宴而旋復,遂言歸乎舊房」。

開春建歲大地復甦,仲春不只百花競放,同時百草爭榮,歷代均在此時「勸農」。結合賞花、勸農、踏青,使得春遊成為具有建設性的休閒活動。

陶淵明有六首《勸農》詩,又有《歸去來兮》:「農人告余以春及,將有事於西疇。或命巾車,或棹孤舟,既窈窕以尋壑,亦崎嶇而經丘。」

《舊唐書.代宗本紀》:「二月壬午,幸昆明池踏青。」大曆二年的仲春壬午,正是二月二日。唐人踏青,常在此日。

白居易《二月二日》:「二月二日新雨晴,草牙菜甲一時生。輕衫細馬春年少,十字津頭一字行。」

李商隱《二月二日》:「二月二日江上行,東風日暖聞吹笙。花鬚柳眼各無賴,紫蝶黃蜂俱有情。」

農業時代的「踏青」,與今日「踐踏草坪」的價值概念全然不同。春耕之前,先將雜草「零落成泥碾作塵」,才能「化作春泥更護花」。不過田野之間自然生成的草本,種類相當繁多。對人類無用的才歸為「雜草」,有用的則稱為「野菜」「藥材」。春遊踏青,採拮野菜草藥,餘者踏成綠肥,於是形成「挑菜」的活動。

宋末元初周密《武林舊事》記載,南宋宮中二月二日排辦挑菜御宴:「內苑預備朱綠花斛,下以羅帛作小卷,書品目於上,繫以紅絲,上植生菜薺花諸品。俟宴酬樂作,自中殿以次,各以金篦挑之。后妃、皇子、貴主、婕妤、及都知等,皆有賞無罰.... 用此以資戲笑。王宮貴邸,亦多效之。」如此,在輕鬆氛圍之下,測試辨別鮮蔬品類的能力,藉以鼓勵皇室宮眷「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」。

「挑菜」的日期,歷代各有不同。

南朝宗懍《荊楚歲時記》:「寒食挑菜。」寒食在清明節前二日。
唐代李淖《秦中歲時記》:「二月二日,曲江採菜,士民遊觀極盛。」
宋代張耒有《二月二日挑菜節大雨不能出》詩。
明代唐寅《人日》:「挑菜年年俗,飛蓬處處身。」人日乃是正月七日。
清初嚴繩孫《柳枝詞》:「踏青挑菜卻來無,譜出清明士女圖。」

因著賞花踏青挑菜,又衍伸出「撲蝶」。明代田汝成《西湖遊覽志餘.熙朝樂事》:「花朝....是日宋時有撲蝶之戲。」

蝴蝶雖然翩蹮優雅,其幼蟲卻對農作有損。比如白粉蝶,其幼蟲稱為「菜青蟲」,是甘藍、白菜等十字花科蔬菜的重要害蟲。當此踏青之時,賞花挑菜之際,又欣賞美人撲蝶,還防治田中蟲害,實是無比賞心悅目,一舉多得。

及至清代,撲蝶之戲演繹成「蝴蝶會」。梁紹壬《兩般秋雨盦隨筆》:「今同人攜酒一壺,肴二碟醵飲,名之曰『蝴蝶會』。匪僅諧聲,亦以象形也。」

然而文人雅士,無論在家出家,心目中的春遊,仍以賞花為第一要事。

清代釋紀蔭《牡丹百詠》:「踏靑挑菜尋常事,除却花遊不當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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