曆法
季節
夏曆將 24 節氣分為四輪。以立春、雨水等第一輪六節氣,合於寅、卯、辰等三月,為「春」。其中寅月為孟春;卯月為仲春;辰月為暮春,亦稱季春。同樣,以立夏、小滿等第二輪六節氣(巳、午、未等三月)為「夏」,為孟夏、仲夏、暮夏(季夏);以立秋、處暑等第三輪六節氣(申、酉、戌等三月)為「秋」,為孟秋、仲秋、暮秋(季秋);以立冬、小雪等第四輪六節氣為(亥、子、丑等三月)為「冬」,為孟冬、仲冬、暮冬(季冬)。
現行西曆則略有不同。北溫帶各國大抵以北半球的春分、夏至、秋分、冬至為四季之始。這種分季方式,與夏曆相同之處在於,俱以太陽位置為基準,稱為「天文季」(astronomical seasons);不同之處在於,各季起迄日期遲於夏曆。以太陽黃經位置來說,夏曆四季始於 45°,
135°, 225°, 315°,而以 90°, 180°, 270°, 360°(0°)為其中點。西曆則始於 45°,
135°, 225°, 315°。不過, 16 CE 末期的莎士比亞名作《仲夏夜之夢》,則以夏至為
"midsummer",夏季之中。
南半球的主要國家澳大利亞、紐西蘭,則以西曆九月、十二月、三月、六月的第一日為四季之始。這種分季方式以氣溫為基準,稱為「氣象季」(meteorological seasons)。俄國亦用這種分季方式,不過因為南北半球之別,四季與紐澳相差六個月。古羅馬曆亦採這種分季方式。更早的古凱爾特人,則以十一月一日為冬季之始,亦為一年之始,此即萬聖節的由來。
南北溫帶之外,南北極帶主要依日照長短,將一年分為「永晝」「永夜」二季。南北回歸線之內,季節則是完全不同的概念。這裡一年日照長短沒有太大變化,但雨量卻有甚大差異。位於這樣緯度的地區,比如非洲,大抵依氣象將一年分為「旱季」「雨季」,赤道南北季節相反。更特別的是,兩季的交替週期是「近點年」(anomalistic year) ⁽¹⁶⁾ 而非回歸年。
東南亞位於赤道與北回歸線之間,其季節變化亦在赤道與北溫帶之間。這帶地區西曆十二月至五月為旱季,六月至十一月為雨季。旱季又分為涼季(十二月至二月)與熱季(三月至五月)。因此當地認為,一年有涼季、熱季、雨季等三季。
註:
⁽¹⁶⁾ 「季節年」(seasonal year)是季節性事件週期,比如熱帶地區旱季、雨季的交替,以及其所造成的尼羅河氾濫等。季節年受「近點年」(anomalistic year)影響。近點年是地球繞行太陽,相繼兩次通過近日點(periapsis)所須的時間。截至 2011 CE,其平均值為365.259 636 SI 日。資料來自 http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Ye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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